最高法宣告“醉驾免刑”?又有人被律师忽悠了……

liukang20242天前718吃瓜857
【文/调查者网 周弋博】
自“醉驾”于2011年入刑后,与之对应的“风险驾驭罪”案子陡增,一度成为案子数最多罪名,由此还引发了要不要“撤消醉驾入刑”的争议。
近来,不少法令资讯大众号与律师都传起了“最高法宣告醉驾免刑”的说法,暗指最新司法解释已对醉驾网开一面,有的还特意强调了“望转发周知”。
经调查者网检索,这些说法中所谓的“最新司法解释”早在2017年5月就已实施,首要内容也底子就不是给醉驾“免刑”,而是清晰该行为的量刑起点。
一起,多位法令界人士也在解读该文件时清晰标明,该司法解释中对“醉驾免刑景象”的规则复述重申刑法已有规则,并未进行调整或新增,没有“给醉驾松绑”的意义。
可是,上述大众号与律师言辞已然对大众形成了误解,不少网友给出了相似于“有缝隙可钻了”“定心喝吧”的回复,乃至认为“合法喝酒开车”指日可下。
6月13日,法令资讯大众号“榜首法商调查”发布题为《最高法:醉驾能够免刑了!》一文,标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违法的量刑辅导定见(二)(试行)》(以下简称“《辅导定见(二)》”)规则了“醉驾免刑景象”,也是初次以司法解释的方式规则了醉驾能够不予科罪处置或许免予刑事处置。
只看字面意义,这话好像什么问题,最高法的确发布了这份文件,也的确是在司法解释中初次提及醉驾的“免刑景象”。
不过,《辅导定见(二)》早在2017年5月就已发布实施,算得上是“陈年旧事”了,其内容要点也底子就不是“免刑”,更没有对此作出额定规则。
这份司法解释的原文是这样的:
1.构成风险驾驭罪的,能够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能够依据风险驾驭行为等其他影响违法构成的违法事实添加惩罚量,确认基准刑。 3.关于醉酒驾驭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概括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进路途、行车速度、是否形成实践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状况,精确科罪量刑。关于情节明显细微损害不大的,不予科罪处置;违法情节细微不需要判处惩罚的,能够免予刑事处置。
其间,“能够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的规则较为重要,相当于为法院审理供给了量刑基准参阅,这也是该文件出台的首要意图。
而最终一句的“不予科罪处置”和“免予刑事处置”并不是什么新规则,而是对《刑法》已有内容的复述重申。
《刑法》第13条规则,全部损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割裂国家、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损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略国有产业或许劳动群众集体全部的产业,侵略公民私家全部的产业,侵略公民的人身权力、民主权力和其他权力,以及其他损害社会的行为,按照法令应当受惩罚处置的,都是违法,可是情节明显细微损害不大的,不认为是违法 《刑法》第37条规则,关于违法情节细微不需要判处惩罚的,能够免予刑事处置,可是能够依据案子的不同状况,予以训诫或许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许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置或许行政处置。
这两项规则早在1979年我国榜首部《刑法》出台时就现已存在了(其时为第10条和第32条),首要意图是为了束缚全部违法的“入罪规模”与“处置规模”,防止惩罚的乱用。
换言之,即使最高法没有发布实施《辅导定见(二)》,醉驾行为本就不是一概入刑,只需契合“情节明显细微”或“情节细微不需要判处惩罚”的景象,本就会出罪或免刑。
2017年5月21日,法制日报发布《“醉驾入刑”不存在松绑之说》一文,澄清了人们对《辅导定见(二)》的误读。
时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的崔光同标明,在刑法已对情节明显细微、情节细微有所规则的状况下,《量刑定见(二)》中的上述规则并不是独自针对醉驾作出的特别处理和特别规则,在一些触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司法解释中,也强调了“情节明显细微不予科罪”“情节细微可不予刑事处置”的景象。
时任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的张华则指出,不是曾经醉驾不能革除惩罚,出了《量刑定见(二)》就能够革除了,更不是法令呈现松动,“醉驾入刑”呈现松动了。
据我国法院网音讯,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查看院第二查看部查看官助理黄晋涛标明,司法机关恰当依据“情节”依法对契合规则的醉驾行为予以出罪、免刑,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方针,科学合理地对醉驾科罪量刑,旨在防止刑法冲击片面、过严,而并非所谓的“松绑”。
除此之外,这篇《最高法:醉驾能够免刑了!》还有这样一段描绘:
其实,早在上一年1月,浙江、上海、江苏出台了醉驾案子的最新规则,能够概括出六种类型归于情节比较细微,包含移动车位型、救治患者型、睡觉歇息型、隔时醉驾型、没有驶出型、被醉驾追尾型。
事实上,这段内容源自2017年年头在朋友圈撒播的文章《公安提示:六类醉驾能够革除刑事处置》,其间声称“2017年1月,浙江、上海、江苏出台关于醉驾案子的最新规则,其间六类醉酒驾车景象归于情节比较细微,能够革除刑事处置”。
可是,这是个假音讯。
2017年3月1日,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清晰指出,这些多为不实音讯,但凡抄获涉嫌醉酒驾驭的,将一概立案侦查;关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一概移送申述。
5月20日晚,海宁市交警正在进行酒驾查看
总得来说,《最高法:醉驾能够免刑了!》一文在“炒冷饭”搞噱头之余,还传递了“醉驾入刑松绑”的过错信号,趁便搀杂了一些假音讯。
不过,不少大众号和律师仍是将这些内容暗示为重磅新规竞相转发,乃至继续了好几年,内容要点也都落在了“最高法宣告醉驾免刑”的说法上。
那段所谓“八种醉驾革除处置景象”的假音讯也被跟着传达了起来,能够说是耳食之言了。
经调查者网检索,仅在一周内,比如“刑事审判”“法治讲坛”“法务帝国”“问通法令咨询”“程功律师”等十多个法令资讯大众号均转发了上述内容,阅览量从几百到数万不等。
并且,在2019年至2020年之间,相似的内容总被翻出来大做文章,还有自称律师的短视频用户在发布时将《辅导定见(二)》特意说成是近来新规。
自2020年开端,抖音平台上一向有自称律师的用户将《辅导定见(二)》说成近来新规
值得注意的是,新浪网6月12日发布的《律师朱亚娟 醉驾能够免刑了!》一文与前述大众号发布的内容完全一致,但文首加上了“律师朱亚娟说”的描绘,标明这是她的原创观念。
揭露信息显现,朱亚娟是天津行通(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著有《亚娟有说法》案子系列丛书,还被数家媒体点评为“我国十大刑辩女律师之一”。
对此,调查者网联络到了朱亚娟律师团队测验核实相关信息,但对方在得悉来意后直接挂断了电话,到本文发稿时仍未获得后续联络。
假如说,前述大众号和律师们这波操作形成的成果是什么?
除了博得了眼球,真的有不少网友误认为现在能够合法喝酒开车了。
还有网友在这层误解的基础上拍手叫好,标明“就该如此”。
当然,也有网友认为最高法莫名发布了一部“恶法”,助长了酒驾之风。
那么,现在的法令对“醉驾”到底是怎样规则的呢?
自《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后,“在路途上醉酒驾驭机动车”的行为就被归入到“风险驾驭罪”的领域内了,醉驾者将面对拘役和罚金的处置。
这儿的拘役,是一种在短期内掠夺人身自由的惩罚,原则上不会超越6个月。
在此基础上,《路途交通安全法》也清晰规则,醉驾者还要面对暂扣或撤消驾照的处置,乃至有或许毕生都不得再考取驾照。
依据《车辆驾驭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查验》的规则,驾车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时,即为“醉驾”。
若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规模内,则为“酒驾”,虽不构成违法,但也要面对拘留、罚款和暂扣驾照的行政处置。
《路途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驭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驭机动车被处置,再次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撤消机动车驾驭证。 醉酒驾驭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束缚至酒醒,撤消机动车驾驭证,依法追查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 饮酒后驾驭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撤消机动车驾驭证,五年内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 醉酒驾驭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束缚至酒醒,撤消机动车驾驭证,依法追查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后,不得驾驭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许醉酒驾驭机动车产生严峻交通事故,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消机动车驾驭证,毕生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
当然,对任何违法的确定都有轻重之别,不或许搞“一刀切”,醉驾也不破例。
假如醉驾行为“情节明显细微”,则不会被确定为违法,公安机关能够撤消案子,查看院能够不申述,案子乃至不会进入法院审判环节。
假如醉驾行为“情节细微”但不至于“明显细微”,尽管会被确定为违法但能够免予惩罚,只承受行政处置。
2019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查看院、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处理“醉驾”案子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为怎样判别“细微”的问题供给了参阅规范。
该文件首要清晰了醉驾后八种不得适用缓刑的从重景象,如形成轻伤以上成果、在高速公路上醉驾、醉驾时无驾驭资历、在被查办时有驾车逃跑或严峻抵抗查看行为等。
一起,若醉驾者没有上述从重景象,且认罪悔罪的,酒精含量在170mg/100ml以下或许100mg/100ml的,能够对应“情节明显细微”和“情节细微”。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查看院、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醉驾”案子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1.醉酒驾驭轿车,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不得适用缓刑: (1)形成别人轻伤及以上结果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驭的; (3)醉酒驾驭营运机动车、中型以上机动车、或许严峻超员、超载、超速驾驭的; (4)无驾驭轿车资历的(驾驭证被拘留、超出驾驭证年审期限未满一年、驾驭证记分满12分状况未满一年的在外); (5)明知是不契合机动车安全技能查验规范或许已作废的轿车而驾驭,驾驭无牌机动车或许运用假造、变造或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牌证的; (6)在被查办时有驾车逃跑或严峻抵抗查看行为的; (7)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许逃跑的; (8)曾因酒后驾驭三年内、醉酒驾驭五年内被追查的。 2.醉酒驾驭轿车,无上述8种从重情节,且认罪悔罪,契合缓刑适用条件的,能够依法适用缓刑。酒精含量在 170mg/100ml 以下,认罪悔罪,且无上述8种从重情节,违法情节细微的,能够不申述或许免予刑事处置。酒精含量在 100mg/100ml 以下,且无上述8种从重情节,损害不大的,能够认为是情节明显细微,不移送审查申述。 3.醉酒驾驭摩托车,认罪悔罪,契合缓刑适用条件的,能够依法适用缓刑。没有形成别人轻伤及以上结果,认罪悔罪,酒精含量在 200mg/100ml 以下,违法情节细微的,能够不申述或许免予刑事处置;其间,酒精含量在 180mg/100ml 以下,损害不大的,能够认为是情节明显细微,不移送审查申述。
此外,该文件也指出,关于醉酒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大众通行的场所移动车位的,或许由别人驾驭至居民小区门口后顶替驾驭进入居民小区的,或许驾驭出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后即交由别人驾驭的,并不归于构成违法的“在路途上醉酒驾驭机动车”。
不过,一旦醉驾行为构成违法,除了直接的惩罚外,其他价值也是不小的。
其间,影响最深远的便是仍是“成心违法记载”,这将影响醉驾者的政审状况,也将导致其不能从事公职或许进入单个职业。
比如说,有过成心违法行为的律师,将被撤消律师执业证。
并且,被撤消律师执业证后,也不会被答应获取新的律师执业证书。
也便是说,一旦律师醉驾被判刑,就再也无法当律师了。
《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置的 (二)被开除我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期联合惩戒目标的; (五)有法令规则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景象的。 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惩罚的,给予开除处置 《律师法》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予颁布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许束缚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置的,但过失违法的在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许被撤消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第四十九条 ……律师因成心违法遭到刑事处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消其律师执业证书。
本文系调查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告发/反应

相关文章

英美宣告达到“严重交易协议”

本报驻英国特约记者 孙 微 ●于 文“明日上午10时,白宫椭圆形办公室将举办大型新闻发布会,触及与一个受人敬重的大国代表达到严峻买卖协议。这是很多协议中的第一个。”当地时刻7日晚,美国总统特朗普在交际...

中美宣告本周就经贸问题谈判

本报记者 陈子帅据我国外交部音讯,应瑞士政府约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将于5月9日至12日拜访瑞士,与瑞士领导人及有关方面举办商洽。访瑞期间,何立峰副总理作为中美经贸中方牵头人,将与...

友情链接: